深圳沒有租賃合同可以申請學位嗎?各區政策
一說辦租賃
大部分家長就頭疼
那么,無法辦租賃
2020年深圳哪些區可以
用居住登記信息申請學位呢?
今天小編整理了各區情況
大家可以看看呀~
01
坪山區
坪山區明確了,2020年無法辦理租賃材料的可憑網格居住信息申請學位,但不積分。
1、租賃信息(藍本)停辦,可用網格居住信息申請學位
租住合法產權的房屋仍可辦理租賃憑證(紅本),租住無合法產權的房屋2019年5月起市租賃部門停止辦理租賃信息(藍本),租賃信息(藍本)停辦以后,將以網格居住信息登記作為學位申請的住房材料(提交《內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不積分。
2020年申請學位,網格居住信息登記日期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
2、家長租住有合法產權的商品房
2020年申請學位時提供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辦理,有效期超過2020年9月30日。
目前,租賃憑證(紅本)仍可繼續辦理,提交租賃憑證(紅本)仍有效,計算積分。
02
龍華區
龍華區《房屋租賃憑證》和《內地居民采集表》都可以用來申請學位,但《內地居民采集表》不參與積分。
1、租住商品房的可以正常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時間要求:2019年8月31日(以簽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2020年12月31日;
2、對于租住小產權房等無法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的家庭,申請人可以打印《內地居民采集表 》申請學位,但登記時間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確保居住滿一年。
3、2020年小一、初一學位申請,家長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主動到社區工作站或聯系樓棟的網格管理員登記住房信息。申請學位住房材料地址與人口實際居住登記信息地址必須一致。2020年招生政策以當年公布的文件為準。
03
福田區
2020年福田區對于實施學位房鎖定的學校(所有小學和部分初中),需要提供房屋租賃證明材料;
對于沒有實施學位房鎖定的學校(部分初中),可以用居住信息作為學位申請材料。
2020年以租房申請學位的住房材料說明
1.所有小學以及實施學位房鎖定政策的初中,學生為非深戶籍租房申請入學的,必須在2019年4月30日(含當日)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以簽發日期為準)。
2.對于以租房申請2020年未實施學位房鎖定政策的初中學位的學生,如該住房無產權證明且無法辦理房屋租賃信息的,將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居住信息作為申請入學的住房材料。
請家長及時主動前往社區網格中心登記居住信息,以確保實際居住地與提供申請學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溫馨提示:
福田區確實允許沒法辦租賃的家庭用居住登記信息替代住房材料,但也是有條件的。
如上所述,2020年的僅限申請沒實行鎖定政策的學校;
如下所述,2021年的是有時間要求。
2021年以租房申請學位的住房材料說明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請福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生,均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租賃有產權證明住房的租戶,在2020年4月30日(含當日)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以簽發日期為準;有效期至申請學位當年的9月30日);
②租賃無產權證明住房的租戶,無法辦理房屋租賃信息的,必須在2020年4月30日(含當日)前在社區網格中心登記,且將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的人口居住信息進行學位房鎖定。
04
光明區
光明區教育局雖然有建議家長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但是暫時沒有明確居住信息可以申請學位。
1、家長租住有合法產權的商品房或政府公共租賃房,2020年申請學位關于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時限要求為:
2019年3月31日前辦理,有效期超過2020年9月30日,居住此類住房按發證時間起開始積分,積分標準為0.1分/月。
(2)家長租住無合法產權房產,根據房屋租賃部門政策,將不能辦理符合2020年學位申請時限要求的《房屋租賃信息》。
建議家長于2019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一是在社區網格部門及時登記居住信息,二是及時更新居住證登記地址)。
05
南山區
南山區教育局雖然有提及居住登記信息不能積分,但是目前沒有明確居住信息可以申請學位。
1、2020年申請小一或者初一學位的,必須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辦理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以簽發日期為準),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后。
2、另外,在南山2020年積分辦法意見稿中提及過,只能提供藍本“房屋租賃信息”或“登記居住信息”都不能積分。
06
羅湖區
羅湖區目前暫時沒有明確居住信息可以申請學位,但明確要求進行居住登記用于核查實際居住。
1、2020年以租房申請學位的住房,必須在2019年4月30日(含當日)前在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已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信息(截至2020年4月30日連續滿1年以上)。
2、申請學位的住房必須為申請人實際居住。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地段學校將不受理學位申請。
羅湖區將繼續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的人口居住信息作為核實實際居住的依據,學位申請人應確保實際居住地址與提供申請學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021年申請學位的,請家長于2020年4月30日(含當日)前主動到社區網絡中心登記完善人口居住信息。
3、在羅湖區臨時購房、租房(不滿1年),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07
龍崗區
龍崗區教育局雖然有建議家長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但是暫時沒有明確居住信息可以申請學位。
1、龍崗未公布2020年租賃要求,參照2019年政策:
非深戶適齡兒童申請2020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學位的,需提交2019年4月1日(以簽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租期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同時要確保租賃合同在資料核驗期間(一般在4-6月間)處于未過期的狀態(若租期已到,則需要續簽)。
2、關于居住信息登記,在《龍崗區2019-2020年學位申請溫馨提醒》中提到:關于2020年使用租賃材料申請學位事項
根據深圳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通知,2019年5月1日起將停止辦理《房屋租賃信息》(《房屋租賃憑證》仍可正常辦理)。
為確保2020年及以后申請入學不受影響,建議計劃使用租房材料申請學位的家庭主動到社區工作站或及時聯系樓棟的網格員登記居住信息。
有關2020年秋季入學的具體要求,龍崗區將按全市統一政策執行,并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
08
寶安區
寶安區教育局在已公布政策中沒有提及居住信息可以申請學位,另外在《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入學申請有關事項的溫馨提醒》明確提到需要租賃憑證。
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及其他類特殊住房的資料時限:
2020年秋季入學的,必須是在2019年3月31日前辦理出證。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為準。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后。
另外,寶安區2019年秋季招生時已經允許無租賃憑證的家庭用居住登記信息打印出來申請民辦。
09
鹽田區
目前鹽田區區教育局沒有提及居住信息可以申請學位,另外明確2019年5月1日前辦理的藍本《房屋租賃信息》仍可用于學位申請。
1、非購房戶申請鹽田外國語學校、鹽田外國語小學和東和分校I類學位(學區生源)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的發證日期需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認可合租房;
I類學位申請者租房不滿3年但符合其他學校入讀條件的,小學擬調劑為海濤小學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擬調劑為鹽田實驗學校第一志愿生源。
2、深戶:
非購房戶申請其他學校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的發證日期需在2020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3、非深戶:
非購房戶申請其他學校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的發證日期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鹽田區明確: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停止辦理藍本《房屋租賃信息》,但紅本《房屋租賃憑證》并未受到影響,可照舊辦理、使用,且此前已辦理的藍本《房屋租賃信息》仍可用于學位申請。
10
大鵬新區
大鵬新區雖然有建議家長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但是暫時沒有明確居住信息可以申請學位。
(一)房屋租賃憑證
申請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學位的非深戶適齡兒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賃憑證需提交2019年4月1日(以簽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
同時要確保租賃合同在資料核驗期間(一般在4-6月間)處于未過期的狀態;
若租期已到,則需要續簽,確保能夠順利通過市“織網工程”網上資格審核。
(二)房屋租賃信息
家長租住無合法產權房產,根據房屋租賃部門政策,將不能辦理符合2020年學位申請時限要求的《房屋租賃信息》。
建議家長于2019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一是在社區網格部門及時登記居住信息,二是及時更新居住證登記地址)。
關于2020年學位申請所需住房證明材料及辦理要求,大鵬新區公共事業局將按市統一政策及時公開發布。
各位家長們,
要多多留意哦~
避免錯過這么重要的信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