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合伙人協議書(精選6篇).doc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體戶合伙人協議書(精選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個體戶合伙人協議書1合伙人:姓名:__**性別:年齡:住址:(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第一條合伙宗旨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第三條合伙期限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伙債務。(5)。其他合伙人的權利:(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3)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第八條禁止行為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條其他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伙人:合伙人:個體戶合伙人協議書2甲方(合伙人):,住所:____乙方(合伙人):,住所:____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愿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合伙宗旨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伙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為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溫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第二條合伙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1、合伙名稱:__2、經營場所地點:第三條經營范圍甲、乙雙方的合伙經營范圍為:餐飲。第四條合伙期限合伙期限為年,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元,其中,甲方出資元,占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元,占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于年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行:____;帳號:____)。銀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第六條飯店品牌1、甲方提供作為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第七條品牌禁止、在合伙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元。2、在合伙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元。第八條合伙財產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伙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伙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財產元以上(含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征得對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占論。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核查,并就核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 的收支帳冊進行核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 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 40%、乙方占 60%的比例進行分配。 如有合伙盈余,甲、乙雙方每隔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 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伙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伙負責人,執行合伙事務,其權限為: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伙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伙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伙債務。
6、其他合伙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伙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并且甲 方每月 1-5 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伙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的經營和財務 狀況。 第十二條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對方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伙名稱; 2、改變合伙的經營范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 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伙 經營范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 伙組織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 15 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 日內未確 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職工工資 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 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 項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其他合伙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 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 的約定處理;如逾期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伙處理;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 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