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訴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案件檔案調閱辦法(暫行)
為方便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調閱訴訟卷宗檔案,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guī)定》《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紙質訴訟檔案借(查)閱管理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制訂本辦法。
01
第一條?本辦法中訴訟卷宗檔案,指訴訟案件辦結后,已移送至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檔案部門的卷宗。
02
第二條?案件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查閱案件材料僅限于訴訟檔案正卷內容,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或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后果的訴訟檔案,不提供利用。
03
第三條 案件當事人持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當事人是法人的,應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工商登記證明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證明需加蓋公章),可以查閱訴訟檔案正卷有關內容。
律師持執(zhí)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律師事務所介紹信或律師事務所函、當事人授權委托書、當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可以查閱訴訟檔案正卷有關內容。
其他訴訟代理人持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當事人授權委托書、當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可以查閱訴訟檔案正卷有關內容。
04
第四條 利用法院調查令調取卷宗的,持令人應為已經(jīng)立案受理的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僅限于取得有效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的律師,不包括實習律師),需持同級或上級法院調查令、案件立案審批單、當事人授權委托書、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當事人是法人的,應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工商登記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律師事務所函(介紹信)、律師執(zhí)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經(jīng)案件承辦人審批同意后,方可調閱訴訟檔案正卷有關內容。
05
第五條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檔案科安排星期一、星期三、星期四全天接待當事人、律師,查閱、復印訴訟檔案實行預約制,流程如下:
1、準備相關材料。根據(jù)調閱人不同身份備齊調閱材料,材料要求詳見第三、四條。
2、調閱卷宗。攜相關手續(xù)至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辦理。
外地調閱或調閱訴訟檔案較多的人員,可在調閱訴訟檔案之前致電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檔案科咨詢檔案歸檔情況并預約調閱,預約電話: (檔案庫房)。